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川办发〔2017〕9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12号)精神,努力提高水产养殖业抗风险能力,决定2018年在自贡、德阳、绵阳等12个市的18个县(市、区)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的重要意义
水产养殖保险作为分散水产养殖业经营风险和对水产养殖风险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养殖业主经济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一项顺民意、谋民利、解民忧、得民心的惠民工程。
二、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保障水产养殖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的原则,坚持“以点带面、重点推进、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的基本思路,以“保大灾、保成本、保恢复生产能力”为重点,试点开展由渔业主管部门指导、涉农保险公司与渔业互助保险等保险机构运营、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的水产养殖保险运行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四川实际的水产养殖保险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养殖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为现代水产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试点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渔业主管部门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统筹资源推动,协调各方配合,狠抓责任落实,切实组织实施好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要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养殖户参保。要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配套政策,落实特色农业(水产养殖)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协调配合。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关系到广大水产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各试点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借鉴中航安盟财产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在成都市、乐山市成功的经验,渔业主管部门要为涉农保险公司与渔业互助保险等保险机构搞好服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托保险机构网点布局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渔业互助保险基层网络,有效整合两者资源,为试点水产养殖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发挥公益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保险试点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疫病防治、灾害救助等服务指导,协助做好风险评估、承保验标及灾后查勘定损等工作,使保险试点服务与健康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技术服务工作典型模式,为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奠定基础。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运用各种政务公开渠道,采取印发宣传材料、举办讲座,结合新型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工程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水产养殖保险政策和知识,提高广大水产养殖户以及社会公众参与支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根据相关文件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争取地方政府及财政支持,力争2018年度水产养殖保险工作早启动、早部署、早落实。
附件:2018年度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
四川省水产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2018年度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
1、自贡市富顺县
2、德阳市广汉市
3、绵阳市安州区、盐亭县、三台县
4、广元市苍溪县
5、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县
6、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
7、乐山市井研县、犍为县
8、南充市南部县
9、宜宾市江安县
10、广安市武胜县
11、眉山市东坡区
12、资阳市安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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