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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22 14:58 来源:渔政处 作者:渔政处 点击:

 

 

 

川渔政〔201839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渔业行业“安全

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委):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我省决定开展2018年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水产局

                              2018522

 

 

四川省2018年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我省2018年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聚焦渔业安全生产督查、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涉渔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弘扬渔业安全发展理念,凝聚渔业安全生产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渔区安全稳定和渔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态势筑牢思想基础。

二、活动目的

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渔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四川省水产局2018年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四川省水产局局长赵勇同志任组长,四川省水产局副局长付洪、孟庆刚、漆乾余、何川四名同志任副组长,局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解读和主题宣讲活动。(时间:5月至6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水产渔政机构要深入本辖区内重要渔区、渔村或渔业生产企业开展对口宣讲,要深入阐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大力宣讲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措施,广泛宣传渔民和渔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广大渔民群众和渔业企业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渔业安全知识,弘扬渔业安全文化。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616日)

各地要灵活多样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和渔民传播渔业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规范,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渔船航行作业锚泊安全、消防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常识等,组织渔政人员现场解答渔民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同时,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宣传报道,推动全社会关注水产行业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时间:6月至9月)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四川省水产局关于开展全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和渔政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川渔政﹝201826号)和《四川省水产局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8年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渔政﹝20183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

(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5月至12月)

各地要组织渔业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到基层单位和渔业生产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一带一路”主题宣传,督促做好渔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环境;二是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是开展科技兴安主题宣传,筑牢“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四是开展依法治安主题宣传,强化警示教育,震慑各种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注重宣传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深入渔区、渔村、渔企,因地制宜做好宣传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请各市(州)渔业主管部门于72日前向我局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朱晓伟

联系电话:028-87774141

电子邮箱:scsyzc@126.com  

 

 

 

 

 

 

 

 

 

 

 

 

 

 

 

 

 

 

 

 

 

 

 

 

四川省水产局办公室                     20185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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