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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产局关于做好汛期和国庆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11:29 来源:渔政处 作者:渔政处 点击: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开渔期前后和国庆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9]10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特别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抓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尽职免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站在尊重生命和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源头风险防控,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抓好工作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防范

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渔业船舶生产作业高峰期,极端恶劣天气多发,是我省江河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渔业船舶安全事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渔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渔船避风、防灾和防范渔船违规载人载物、特别是可能出现的违规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等情况,守住安全生产红线,要加强应急相应和处置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加强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盯紧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渔船集中停泊点以及老旧渔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无”渔船。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日常特别是节日期间渔业应急值班工作,认真贯彻《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和水文信息,及时发布渔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果断决策、迅速处置,确保人民财产生命安全。

                          四川省水产局

                         2019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