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渔安函〔2021〕46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1〕225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市(州)、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大责任。组织养殖户、渔业生产单位负责人、渔业船舶船主、船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防范渔业安全生产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
今年是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监督力量,借助“报、网、微、端”平台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广泛发动渔区群众,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警示曝光
按照部局文件要求,今年渔业“安全生产万里行”与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抓好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强警示警醒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查处,不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强化媒体联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进渔港、入渔户。组织渔业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找准渔业安全生产痛点、难点问题。要在渔区、渔港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集中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最新政策法规、应急避险防范方法等各类安全知识信息,营造“知安全、懂安全、保安全”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请各市(州)渔业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附件1),于6月8日前报送我局。并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于7 月1日前报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等综合情况,年底前报送渔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
联系人:杨佰维
联系电话:028-85544360
邮箱:328865792@qq.com
附件: 1.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水产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