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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推进会在成都召开
时间:2018-03-09 17:16 来源:省水产局 作者:生产处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

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省水产局于38日在成都市召开了全省规划编制推进会,省水产局局长、党委书记赵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委)分管渔业负责人及部分科研院校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各市(州)代表汇报交流了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省水产局生产处处长曾开虎就各地提出的问题,以及规划的目的、重点、难点、依据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赵勇在讲话中强调了“三个务必”:一是务必要高度重视编制工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四点第一条、2018年农业部一号文件第21条和2018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第21条都对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相关要求和部署,省农业厅也将规划编制进度纳入了各市(州)2018年度农业发展目标考核。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务必要加快编制工作进度。农业部一号文件明确要求,2018年要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划定。各地要在前期已开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加快工作部署,加大对本市(州)及各县(市、区)规划编制督导力度。省水产局将于9月开展专项督导,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我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今年1230日前全面按时完成。三是务必要保证规划编制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深入实地,深入乡村,深入江河池塘,既要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又要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确保我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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