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22日,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要求,省水产局派出工作组会同德阳、绵阳两市农业主管部门对其所辖区域内的中江县、罗江区、涪城区、梓潼县4个县(区)开展了苗种生产过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9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在基地库房,仔细查看饲料、兽药库存情况,有无禁用兽药。并对苗种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询问,翻看生产台账,督促其台账应及时、准确、详细记录。强调饲料、鱼药应该分别摆放,禁用鱼药要坚决不能使用,非药品类要谨慎使用。对从外省购进水花进行培育的苗种繁育场,要求要向生产信誉好,规模较大的企业购买,并做到索证索票。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同时宣传了保障质量安全建立的农产品生产主体“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制度。养殖从业者均表示要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生产合格的水产苗种投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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