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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沙星类药物使用专项整治检查
时间:2020-06-22 16:23 来源:质监处 作者:质监处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要求,6月中旬,省水产局派出工作组会同眉山、乐山两市农业主管部门对其所辖区域内的东坡区、仁寿县、乐山市中区3个县(区)开展专门针对沙星类药物使用的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沙星类药物在食用动物上已停用。目前可以使用的有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但必须严格执行500度日的休药期规定。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7家水产生产单位,通过查看养殖记录和药品存储室,未发现有使用禁用沙星类的情况;但是从个别个体养殖户发现有使用散装三无产品抗菌类药物的情况。此类产品涉嫌隐性添加违禁成分、违法使用原料药以及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要求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养殖户和兽药经营门店及时调查处理,深入排查隐患,并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引导,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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