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水上安全,切实做好禁捕工作,防止禁渔形势出现反弹。1月25-29日,阆中市禁捕办组织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监局、交运局、海事处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在东河文成段、东兴段、清泉段、博树段水域联合开展严密巡察,及时发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清理整治“三无”船只,规范自用船只管理,规范休闲垂钓行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
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分别对辖区内村民、自用船只船主和垂钓者进行宣传长江禁捕和规范休闲垂钓,并拖离“三无”船只十五艘,规范自用船只35艘,教育引导休闲垂钓人员135人。
在落实常态化禁捕工作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前市场监管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对农贸市场、渔具销售、水产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等相关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二是加强电商平台监管,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三是加大广告监管,严禁发布有关“江鲜”、“河鲜”等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规范市场经营主体门牌、招牌、菜单;四是把好准入关和整改关,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河鲜”等不符合禁捕退捕有关政策规定字样的市场主体,一律不准登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限期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检查摸排辖区农贸市场、渔具销售、水产品销售、餐饮门店等相关市场经营主体340家,签订《承诺书》340份。责令整改招牌、菜单涉及违规内容的餐饮服务单位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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