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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1-09-23 12:38 来源:眉山市禁捕退捕办 作者:admin 点击:


眉山水域总面积90.3万亩,境内有岷江、青衣江、沱江支流球溪河等大小河流56条、总长2540余公里,重点水域面积230余平方公里,有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202111日实施天然水域禁捕以来,眉山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打赢禁捕退捕这场硬仗,顺利完成天然水域四清四无目标,基本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良好氛围。

一、奋力攻坚克难,确保“退得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专题部署安排、现场调研督办,分管负责同志一线指挥调度、全程跟踪推进、现场会办督导,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合力推动禁捕退捕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工作专班26个,召开推进会33次,制定工作方案26,发布禁渔通告27,制定天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天然水域退捕任务,145艘捕捞渔船、145位捕捞渔民退捕上岸,136名符合就业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141位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参保。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管得住”。强化禁渔执法,开展打击“电毒炸”、整治“绝户网”、“中国渔政亮剑”和禁捕退捕“百日走访”“百日攻坚”“百日护渔”专项行动,成立市禁捕退捕联合执法督导组,每月分片督导责任区县禁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查处非法捕捞案件66起,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358公斤,处理非法捕捞涉案人员102人;查处市场、餐馆、酒店、渔具门市、商超等非法经营、利用、加工野生渔获物违法行为,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2821户,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摊区829个,涉渔餐饮店1896家,监测网络电商平台14568次,涉渔广告8192条次,查处“打非断链”涉渔案件46起,涉渔非法广告案件45件,涉渔虚假宣传案件50起,查获违规销售野生渔获物32.2公斤。开展非法捕捞网具专项清理,检查渔具网具销售点(门市)254个,制止和劝导违规垂钓行为2957起,清理、收缴和销毁非法捕捞网具4627幅、电捕鱼器985台,违规钓具(杆)1834支。规范船舶管理,清理取缔销毁“三无”船舶522艘,对合法登记986艘其它船舶,落实了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人并签订禁捕承诺书。

三、强化管理督办,确保“督到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天然水域禁捕联合执法指挥部,制定禁捕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组建扩充渔政协助巡护队伍,配备县(镇)禁渔巡护人员118名,禁捕水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天然水域禁渔日常管控。启动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及禁渔效果评估。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全市禁捕退捕工作暗访督查督办。

四、扩大社会认知,确保“落到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涉渔非法广告专项整治,扩大禁渔社会认知,突出禁渔成效,确保长江“禁渔令”落地落实。全市制发禁渔宣传工作方案8个;在场镇、街道及重点水域、重点地段悬挂禁渔标语698幅;在重点水域、重点地段安装禁渔固定宣传标语(牌)515个;印制禁渔宣传手册35000余册;发放和张贴禁渔宣传单(手册)、海报、挂历、宣传伞(扇)等23.09万份;张贴禁渔通告(禁渔告知书)2146份;开展禁渔广播宣传1372次,媒体宣传38次,报刊(杂志)宣传68期,微信、QQ等宣传11722次;出动宣传人员30386人次、宣传车4682台次、执法快艇92艘次;在桥体、墙体增设喷绘禁渔标识130处;制作禁渔宣传展板(宣传栏)725个(处);组织禁渔政策现场宣传咨询382次;接受(回答)群众禁渔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4619人次;发送禁渔公益短信提示40229条;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制作禁渔宣传牌290个、警示牌163个、界碑36个、界桩200个;禁渔宣传车巡回宣传1402次。全市初步形成爱渔护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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