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和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巩固禁捕成果。2023年4月24日-28日,由州农牧农村局、州农业执法支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抽调部分成员单位禁捕工作负责同志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今年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联合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反馈会议的方式,先后到各县(市)农贸市场查看销售点的进货台账,是否存在野生鱼销售;随机抽查鱼餐馆、鱼庄是否存在以“野生鱼”“大渡河鱼”等为噱头的营销,是否有销售、采购、加工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情况,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在沿河乡镇巡查有无非法捕捞以及垂钓行为,巡查过程中未 发现非法捕捞及垂钓行为.
反馈会上,各督查组强调:一是农牧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主责部门既要加强联合执法,巡查震慑、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行业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运输、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渔获物行为;二是要加大对长江生态保护和禁捕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新(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全方位、高密度、多层次开展禁捕宣传工作;三是沿河乡镇要强化属地管理,开展经常性法规宣传教育、水面岸线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排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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