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共五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和职责、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将于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
白龙湖、亭子湖是广元市境内两个最大的人工湖泊,总面积867.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94.4平方公里,是嘉陵江上游重要的生态涵养地,也是市主城区60万人民和苍溪县城区及嘉陵江沿岸乡镇居民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将更加有效解决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治湖区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促进“两湖”生态渔业可持续发展,对把“两湖”打造成中国西部最大的淡水生态有机鱼产业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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