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省水产局门户网站! 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
|
|
|
|
|
|
|
|
|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现代渔业
  质量安全
  保护区管理
  科技推广
  渔政管理
  行业风采
  标本馆建设
  关于我们
> 政策法规 > 方针政策 > 文章内容
农业部关于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2-08 17: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农业部关于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425  农渔发 [2000] 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

经国家计委、财政部批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将于200051日起开始征收。为切实做好此项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深入宣传

 

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是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方针,利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杠杆相结合的办法,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拓宽保护资金来源的重要措施,对于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机制,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理解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意义,不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与收费业务培训,切实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收费管理规定;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全社会,特别是从事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收费的重要意义,理解收费规定,自觉支持和配合收费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查清情况,健全制度,依法征收

 

    1、全面普查资源及经营利用现状,加强整顿和规范管理。掌握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情况及经营利用现状,是实施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制度的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地水生野生动物的资源状况以及捕捉、驯养繁殖、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现状开展全面普查,并加以清理整顿。对已经批准的合法经营利用者,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对那些未经批准的经营利用者,要严格加以区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要逐步纳入管理轨道,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要坚决打击并予以取缔。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起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秩序。

    2、结合各项审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权限、环节、对象、物种及标准等,在批准捕捉、出售、利用等有关申请时,直接收取资源保护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捕捉、出售、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列入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由农业部征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捕捉、出售、利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和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工作,同时要做好农业部审批项目的初审上报工作,并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3、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规范收费工作的内部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公开收费标准,严格征收管理,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对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经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确保依法足额征收;

 

三、加强监督,合理使用,促进发展

 

    1、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源保护费的支出,由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核拨,按规定用途使用。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使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征收与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针对现阶段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现状,当前资源保护费主要应用于加强现有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水生野生动物的救治与放生,以及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研究与增殖放流等。

3、抓住机遇,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贯彻收费规定的基础上,以开征资源保护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我部《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促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实践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规定。收费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情况与问题请及时报我部渔业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