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农产品质量年各项工作部署和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10月25-26日,达州市接受了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交叉检查。检查组由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四市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检查组共检查了两个县共5个养殖场,包括渠县定远乡的川鄂兄弟水产农民专业合作社、渠县琅琊乡利文养鱼场,以及位于大竹庙坝的百泉水产专业合作社、乌木镇的达州水产科技园、广子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处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
检查组详细查阅了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制度上墙、饲料、鱼药等水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苗种购买记录、检疫合格证、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记录、日常监测、监督抽检等抽样检测报告、水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培训记录、信息、文件等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了水产养殖“三项记录、一项制度”落实情况,并与场地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详细询问了业主当前养殖情况,并提出了建议,还听取了市县水产部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达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工作成绩显著,亮点突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项记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扎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同时也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养殖场相关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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