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处
产业发展处负责全省产业发展、市场流通加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省水产养殖发展的政策、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产业项目的申报指南、储备指南、资金安排、绩效指标等建议。
三、负责组织产业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初设与概算等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对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初设与概算、项目变更申请等的审查建议。
四、负责产业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工作总结、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协助开展进度调度、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落实水产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现代水产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等工作。
六、负责水域滩涂证规划编制和养殖证核发、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国有水产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七、指导全省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水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休闲渔业建设,促进水产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八、负责水产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九、负责协调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工作。
十、牵头负责渔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