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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海龟资源 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按照省农业厅、省工商局、成都海关、国家濒管办成都办事处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海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川农业办函[2018]2)要求,2018116-17日,泸州市农业局副局长赵付平带领市区两级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对我市重点海龟经营利用场所和主要水产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万象汇泸州欢乐海底世界、龙驰路盛昌海鲜市场、海吉星农贸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欢乐海底世界饲养展示的水生动物进行了现场查看,翻阅询问其相关证照办理情况,详细了解其展示的水生动物特别是纳入国家保护名录水生野生动物的来源情况和数量,认真核查其经营利用情况。检查组对其部分展示水生野生动物来源证明材料不完善,报备手续不及时等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向其宣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并希望其在宣传科普长江上游珍稀水生动物知识,保护地方特有水生野生动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龙驰路盛昌海鲜市场,海吉星农贸市场检查时,检查组对各经营户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两家未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从事娃娃鱼、胭脂鱼销售的经营户发放了整改告知书。

通过检查,我市目前没有发现违规经营利用海龟资源的行为,整体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