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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禁渔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31实施春季禁渔工作以来, 宜宾市各级渔政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禁渔期工作,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以扩大宣传和执法检查为重点,强化管理,扎实开展渔政执法工作,截止522,禁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注重宣传,强化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宜宾电视台、宜宾新闻网、布谷鸟网站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让渔业资源保护深入人心,今年已在各级媒体上报禁渔信息24条;二是通过乡镇逢场天设施宣传点、渔政宣传进社区等,广泛宣传《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三是在餐馆、渔具店、沿河区域张贴禁渔通告1122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45余条,印发禁渔宣传单25500份,印发非法捕捞典型案件200余份。高县畜牧水产局向特定重点对象登门送发近年办理的典型案件宣传资料、签订守法承诺书、签字确认《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记录》,让个别重点对象加深禁渔制度烙印,震慑警示其不敢再有禁渔违法行为。宜宾县畜牧水产局与宜宾县游泳协会联合成立了禁渔劝渔队,共同保护母亲河。

    加强巡查,严格执法。一是各县(区)畜牧水产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品市场、渔舫、沿河两岸餐店和销售电鱼设备器具店;二是发挥“群防群治”作用,联合民间护鱼组织,开展不定期岸基巡河;三是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违规案件高发区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四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举报有线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截止到522,宜宾市各级渔政部门共开展渔政执法巡查1080次,出动执法车辆346余辆,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受理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78次,查获取缔违禁渔具1948张(台),放生渔获物约157公斤,查处涉渔案件34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5起。58,翠屏区农林畜牧局联合区公安局、区检察院、长航公安开展“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3名被犯罪人员自愿购买600尾达氏鲟、1200尾中华倒刺鲃投放到合江门三江水域。

    下一步宜宾市渔政部门将继续加大禁渔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同时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工作对接,该移送的案件坚决移送,使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努力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