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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江生态 通川公安在行动

共守十年约,同护长江鱼,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为期十年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近日,在“禁渔”工作中又成功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5月9日,分局磐石派出所民警在接群众举报后,成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刘某友。经查,刘某友于当天在磐石镇明月江二桥附近水域利用小孔渔网(经鉴定小于渔业部门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捕鱼,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刘某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9日,分局双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河工作时,成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郑某。经查,郑某于当天在双龙河产业大道段水域利用明令禁止的“地笼网”捕虾,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郑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