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产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宣汉县水产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水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共排查了辖区内天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龙井大鲵养殖场、隆苍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2家水产养殖基地。同养殖户签订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兽用抗菌药安全使用告知书》,检阅了《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对不完整的提出了整改要求,检查了渔药、渔饲饵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库存及使用情况。同时,对养殖产品进行了取样检验,共抽取了草鱼、鲤鱼、鲶鱼等5个品种8个样品,对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违禁药品药残的检测,合格率为100%。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养殖生产者健康养殖意识,规范了养殖生产秩序,严禁违法使用禁用渔药及添加剂,提升了安全用药水平,确保了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