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联合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3月11日,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桥铺镇人民政府,在石桥铺场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普法教育、案例警示等形式,呼吁群众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共同守护水域生态安全。
当前正值春季鱼类繁殖关键期,禁渔期内(3月1日-6月30日)严禁一切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为。活动现场,10余名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县水产发展中心为此专门制作45幅宣传标语分发至各沿河乡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禁渔政策。工作人员重点强调:“禁渔期是鱼类繁育的‘黄金期’,任何破坏水域生态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科普禁渔期违规捕捞的处罚标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针对禁渔期规定,工作人员深入集市、商铺及河道沿线,发放《禁渔相关知识》等资料400余份,明确标注禁渔时段(3月1日-6月30日)、禁止行为清单及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还通过“以案说法”向群众展示近年查处的电鱼、地笼网捕捞等典型案例,警示非法捕捞对生态的危害性。现场群众踊跃咨询:“自家鱼塘养殖是否受影响?”“一人一竿休闲垂钓是否允许?”工作人员逐一解答,并重申“禁渔期内天然水域禁止任何形式捕捞”。
此次联合宣传是全县深化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县水产发展中心将持续联合执法部门,加大重点水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依托镇村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禁渔宣传进集市、进社区”活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长效保护机制,为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