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
3月1日起至6月30日,四川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管理。期间,全省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垂钓;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近年来,四川持续保持禁渔执法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守护水域生态环境。为确保禁渔政策有效落实,各地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严打“捕、运、销”地下产业链。今年,四川启动了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长江野生鱼、整治非法船舶、整治违规垂钓、清理销售禁用渔具、清理残存网具等五大行动,在加强常态化水上巡查的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加强对团伙化、链条式、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的侦查侦办,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利益链,疏堵结合规范休闲垂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