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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鱼类栖息地保护成效显著 “十年禁渔”人人有责
自 2021 年 1 月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 “ 十年禁渔 ” 起 , 甘孜州 得荣县多措并举,各方发力, 积极开展培训宣传,认真开展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鱼类资源的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 开展 “ 十年禁渔 ” 宣传工作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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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鱼类栖息地保护成效显著 “十年禁渔” 人人有责
自 2021 年 1 月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 “ 十年禁渔 ” 起 , 甘孜州 得荣县多措并举,各方发力, 积极开展培训宣传,认真开展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鱼类资源的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 开展 “ 十年禁渔 ” 宣传工作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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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五强化”推动水生生物保护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先后出台《巴中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充实长江流域(巴中段)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与达州市建立 交界水域 “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19次。 强化部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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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9月22日,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在斜江河晋原街道段开展涉渔违法行为 人员集中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一共增殖放流鲤、鲫等 3000尾。 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和检法两院多次会商,商讨对策,共同探索出 “生态补偿+”模式, 针对违法行为轻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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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开展损害水生生物生态赔偿增殖放流
9月21日,古蔺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等单位,在古蔺河金兰街道河段,组织开展违法捕捞生态补偿放流现场会,县、乡镇(街道)、村社各级干部及周边群众40余人参加。 增殖放流鱼苗经渔政主管部门确认健康正常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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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举办2022年天然流域增殖放流暨非法捕捞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9 月 27 日上午,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在州河达州港码头举行 “2022 年天然流域增殖放流暨非法捕捞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 。此次活动共向州河、巴河投放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鲢、鳙、鲫等鱼苗 82.6 万尾 , 销毁收缴的非法捕捞网具 2100 米、违规垂钓鱼竿 505 把
2022-09-28

